本周,市农业行政执法队按照固基础、抓办案、强队伍工作思路,加大农业领域违法行为查处力度,强化大局服务保障,有序推进执法办案和监督抽检等工作。
1.执法检查:对全市兽药经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。联合市场监管部门赴前湾新区对2家经营主体开展肥料双随机联合检查。开展秋收冬种农机安全执法检查,发现2条违法线索,拟立案。组织执法人员赴海曙、鄞州、奉化进行农产品监督抽检,共抽检农产品20批次。赴宁海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,抽检样品2批次;对屠宰企业进行日常巡查和肉品监督抽检,检查畜禽屠宰企业1家,抽检猪肉产品5批次,完成全年市级畜禽产品100批次监督抽检任务。
2.案件办理:办结2起未经执业兽医备案从事经营性动物诊疗活动案、1起经营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案,调查1起省外调入动物未报验案;调查生猪调运环节违法行为的相关线索。对1起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添加剂案作出行政处罚。对1起涉嫌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案施行立案调查。指导海曙区农业行政执法队做好1起投诉举报的调查工作。对1起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违法线索移交属地农业行政执法队。
3.能力提升:为提升基层农业执法能力,助力服务我市“大综合一体化”行政执法改革,编著《宁波市乡镇农业执法检查手册》。
4.普法宣传:在《宁波日报》发布我市农业行政执法案例精选,案件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,种子、肥料、饲料添加剂、动物屠宰等领域。